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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6月29日消息 29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以下简称“跨境理财通”)。
“跨境理财通”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以下简称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跨境理财通”遵循三地个人理财产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北向通”和“南向通”投资者资格条件、投资方式、投资产品范围、投资者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等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商议确定。
“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在“跨境理财通”下建立有效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应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公平交易秩序。
联合公告表示,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应当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跨境理财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完成相关规则和系统建设后,正式启动“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跨境理财通”正式启动时间和实施细则将另行规定。
29日,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表示,“跨境理财通”是继两地股票通、债券通后,内地资本账户开放的另一重要里程碑,是推动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重大突破,也是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的亮点。
“大湾区居民对跨境理财投资的需求日趋殷切,两地金融业界对理财通有很大的期望。理财通的推出,证明香港金融机构在参与内地金融开放,服务两地居民资产管理需要的战略优势。我们会与香港证监会和内地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并与业界密切磋商,根据今天公布的框架尽快敲定落实细节,争取早日启动理财通。”余伟文说。
澳门金融管理局表示,相信“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为澳门金融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并为澳门居民理财投资服务需求提供更多的选择。澳门金管局将跟进后续各项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内地监管机构协商“跨境理财通”的具体执行细节和安排,通过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有效防范风险的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并联同业界推动该项崭新业务的尽快落实。(作者:马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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