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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滕州市滨湖镇党委委员黄琳及综治办同志来到卢庄村村民卢中兴家中,为其家人送去了“2018年度枣庄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证书及10000元现金奖励。黄主任与卢中兴家人聊天中指出,卢中兴远在北京工作,在面临突发事件,挺身而出,用行动谱写正气之歌,是滨湖人的骄傲,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据了解,卢中兴在北京务工,突遇精神疾病患者抢、砸婴儿,卢中兴等同志挺身而出,将其制服后并报警。其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卢中兴用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见义勇为精神。 (张波、刘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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