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提高市民知晓率,扩大宣传覆盖面,力求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为下一步不文明行为执法打牢舆论基础。3月19日下午,临商银行兰山中心支行根据文件要求及上级行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开展了《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进社区活动。
一、成立宣传活动组织。为确保宣传服务活动有序开展,中支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中支本部及营业部部分员工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推动本次宣传活动。同时下设活动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统筹协调,全员协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二、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能和分工,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下辖支行通过设置专门咨询台,安排咨询员、大堂经理,在显眼的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张贴《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处罚的通告》,进社区、营业厅宣传同时交替进行,确保活动载体丰富,形式多样。
三、进行实地宣传活动。条例宣传活动参与人员,在路边、公交站牌设置流动咨询宣传点,积极扩大宣传受众人员,通过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明白纸和现场讲解等方式,为过往市民宣传讲解条例内容,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
本次《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进社区活动,突出了重点内容、抓住了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条例宣传。近期,兰山中支将把条例宣传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促进条例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结合各自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宣传效果,让文明条例走进千家万户、惠及广大市民。(赵倩文) |
|
|
|
上一篇:梁山县质监站切实提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
下一篇:临沭县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