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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梁山县质监站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一是开展检测机构监督抽查。主要抽查检测机构从事质量检测活动范围,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过程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情况,检测机构质量管理资料、检测报告等。
二是多举措开展监督检查。通过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进入检测机构工作场所抽查、组织进行对比试验、责令改正不符要求检测行为、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取证等方式,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建设诚信评价系统。将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服务水平、信息化建设等检测行为纳入诚信评价系统、并实时向社会公示,引导建设单位择优选取信用等级良好的检测机构进行工程检测。(郭庆强 邓梅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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