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山县质安中心按照要求,持续抓好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竣工验收前“两个阶段”分户验收,强化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全过程质量监管,更好保障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分户验收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质量管理职责,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实施分户验收的第一责任人,对分户验收的组织、实施、验收、成果以及维保承担全面责任。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分别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张贴于户内醒目位置。
加强分户验收监督抽查。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抽查,对分户验收结果进行比对性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就进行主体结构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分户验收结果与比对性复核不一致的,责令重新进行分户验收。
严格分户验收问题整改。对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的质量缺陷,由建设、监理单位书面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人员复核,合格后继续分户验收。已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鼓励受委托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风险管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一并纳入整改。 通过问题整改,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升工程质量。(邓梅英) |
|
|
|
上一篇:罗庄区第八届“国学小名士”中华经典诵读电视大赛圆满举行 |
下一篇:沂水县大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
|
|
|